玛纳斯县环境监测站全面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

22.02.2016  20:27
 为了做好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使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玛纳斯县环境监测站结合新颁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重新修订了质量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构,设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站长任组长,成员由有关室主任组成, 站设专门质量管理机构--质控室,负责全站监测管理工作。

  二是监测人员在从事新的监测项目和采用新的监测方法前,严把质控措施,其中主要为:测定全程空白值、 方法的精密度和检出下限、平行样等,原始记录、报告单报质控室和技术负责人,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开展新的监测工作。

  三是根据分析要求,购买符合要求的试剂、仪器,制备合格的纯水, 每批纯水都要由制水人员进行检查,填写检验记录表,每月交记录表报质控室,质控室不定期的抽查纯水质量,并填纯水抽查记录表。

  四是建立质控档案。其内容有:标准曲线记录表,密码平行样、 密码标样、密码加标样分析原始记录表、质控记录表等

  五是各科、室所用监测分析仪器,按仪器管理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和期间核查,各科室必须对所用玻璃量器定期进行容量标定。

  六是监测工作程序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定》及有关的规定方法进行。

  七是严格执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内审和管理评审,持续改进体系文件,确保现行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