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环境监测总站团支部组织开展新《环保法》学习宣传活动

23.12.2014  22:58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该部《环保法》首次明确了“坚持环保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的原则”,实现了从“政策法”到“实施法”的转变,为环保部门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行为提供最有力的法律保障,与我站环境监测人员的工作息息相关。

  为进一步做好新《环保法》的宣贯工作,提高我站全体技术人员的对新修订环保法的认知和了解,在站领导的支持下,我站团支部制定了一系列新环保法宣传方案。活动主要面向我站领导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分层实施。目的是通过集中的宣传活动,及时让我站领导干部、相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和附近社区的居民详细了解新环保法的法律条文、重要意义以及新理念、新制度、新举措,切实增强大家的环保法律意识,为推进新环保法的实施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一是设计制作以新 《环境保护法》为主题的环境文化宣传板摆放在环境监测站办公楼等地,开展新环保法宣讲活动,使各级人员及时提升对新环保法的认识,增强了环境法制观念和守法自觉性,为新环保法的实施做好准备工作。同时依托我站现有的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平台,展示和循环播放新环保法宣传标语和新法全文。通过我站团支部QQ群和微信群等新媒体,上传新环保法条文及热点解度等学习资料,鼓励我站青年团员技术骨干带头学习新环保法。

  二是主动送法进社区,组织环保志愿者在附近社区开展环保咨询活动,印制新环保法手册发放到附近社区供居民学习。通过展板展出、宣传单发放等手段号召和鼓励社区居民了解新环保法,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各种活动。希望公众在提高自身意识的同时,带动身边的朋友、同事及家庭成员共同行动,营造良好的社区环保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三是通过给部分相关企事业单位以“一封信”及邮寄100余本环保法手册的形式宣传新环保法。信函希望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把学习好、贯彻好新环保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自觉带头加强学习,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条款,依法开展生产,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好自。要在自身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好领导层和员工的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要严格遵守环保各项制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履行环保社会责任,为建设生态新疆做出贡献。

  通过此次一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的丰富了社区居民的环保法规知识宣传,加深了我站环境监测工作者对新环保法的了解和环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环保法规意识,为推进环境治理和绿色发展,以及来年正式实施新《环保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我站团支部志愿者在社区宣传新环保法

  志愿者在社区宣传分发环保法宣传册

  志愿者在社区宣传为社区居民讲解新环保法

  给企事业单位邮寄的新环保法和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