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环境监察支队开展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及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

18.03.2016  16:04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自治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及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新环办发【2016】27号)文件要求,3月18日,和田地区环境监察支队协同环保厅领导对华威和田发电有限公司(国控)、和田鲁新水泥有限公司(区控)、和田阿华阿胶厂(区控)3家重点企业开展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及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

  经现场检查,3家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或数据设置错误现象,其中华威和田发电有限公司数据设置过小、二氧化硫和氨氮排放超标、无标气、在线设施未开展第三方运维工作;和田鲁新水泥有限公司在线监测设备红外探头故障(正在维修)、窑头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未按环评审批规模建设(批大建小)等;和田阿华阿胶厂在线监测设备未运行、氨氮在线监测设备未建。

  针对以上现场监察情况,环境监察人员对上述3家企业已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保证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