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试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09.01.2016  00:05

  为切实提高环境管理能力,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2015年12月29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印发《皮山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认真贯彻实施。

  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即: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通过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模式,进一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形成“政府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促进县域环境安全,着力改善环境质量,不断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