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08.06.2018  21:33

 

新人社发〔2018〕25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公务员局、社会保险管理局、公共就业服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8日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根据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治组〔2018〕3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新人社发〔2016〕145号)以及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始终高扬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旗帜,以全面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为重点,结合法治人社建设总体部署,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活动,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意识,为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总目标上来,共同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疆篇章。

(二)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人社干部宪法意识、宪法自信、宪法自觉。

(三)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党章等党内法规,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四)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总目标意识和反恐维稳意识,自觉抵制和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坚决与“三股势力”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五)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各级人社部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六)深入学习宣传人社领域的政策法规,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促进就业创业、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

(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二、宣传教育对象

(一)突出抓好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人事机构的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方案》,尤其加强党内法律法规和宪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坚持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知识讲座、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好公职人员学法积分和无纸化考试。

(二)切实加强人社管理服务对象(包括广大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劳动者和其他社会群体)的法治宣传服务。紧密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服务对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意识,在推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社会风尚形成上取得新进展。

三、普法载体和形式

(一)强化各类服务窗口的宣传功能。通过在社会保险经办窗口、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窗口、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窗口、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受理窗口、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窗口、劳动能力鉴定服务窗口、行政许可审批服务窗口等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办事场所张贴宣传标语、摆放宣传资料、发放简明读本等方式,加大人社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

(二)充分发挥媒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充分利用新疆人社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对人社政策法规进行动态推送宣传;大力加强网络法治宣传工作,发挥以厅官方网站为龙头、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自治区职业资格工作网的宣传平台作用,提供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查询和下载服务;利用12333电话咨询平台,挖掘宣传功能,大力宣传人社政策法规;发挥“新广行风热线”和“法律与你同行”维吾尔语广播节目等大众传媒的独特优势,加大媒体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创新传统媒体普法的方式方法。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强化各处室局、单位普法联络员的职责,加大普法队伍培训力度,通过举办或参加多层次的普法骨干培训班,切实提高业务和工作能力,开展信息交流,加强普法宣传工作。

(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探索人社系统服务平台“业务工作”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的“一岗双责”工作机制,推动普法宣传工作长期有效深入开展。

1.把学习宣传宪法与常态化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度结合,在常态化“法律六进”中,深入开展各类宪法宣传活动。(责任单位:法规处、各承担普法责任制任务的处室局、单位。)

2.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新修订的党章等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责任单位:人事处、机关党委、各承担普法责任制任务的处室局、单位。)

3.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消防法、保密法、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宣传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各承担普法责任制任务的处室局、单位。)

4.学习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强对地州市人社部门和本厅执法处室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责任单位:法规处。)

5.学习宣传就业促进法、自治区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以及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市场等方面法律法规,重点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普法宣传,促进就业优先战略更好实施。(责任单位:公共就业服务局、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市场处、职业能力建设处、农民工工作处、技工教育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新疆铁道技术学院。)

6.学习宣传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经办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责任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医疗生育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基金监督处、劳动能力鉴定办。)

7.学习宣传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一步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公务员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8.学习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工资支付、工时与休息休假等方面法律法规,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责任单位: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监察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9.学习宣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监察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三)各责任单位要围绕各自职能领域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有效推进人社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扩大“法律六进”覆盖面,让人社法律渗入到社会各个层面,进一步推进人社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宪法法律宣传月、各专项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平台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组织形式多样的专项人社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