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林业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5.05.2016  12:11

新林传发〔2016〕73号

 

 

伊犁州林业局、各地州市林业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新安办〔2016〕16号)要求,结合我区林业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自治区林业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自治区林业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自治区林业厅

2016年5月24日

 

 

 

附件:

 

自治区林业 系统 20 16 安全生产月 活动 实施 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张春贤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线,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动员各单位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为促进自治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组织机构    

为加强2016年自治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林业系统2016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艾则孜·克尤木      林业厅厅长

副组长:彭小明    林业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成   员:于生华    林业厅资源和林政管理处处长

唐天福    林业厅劳动保障处临时负责人

王焕文    林业工会副主席

买买江·阿不都  自治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黄保江      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局长

张民兴    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书记

徐新云 林业厅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管理办公室书记

米黑尔古力·克依木      林业厅天然林保护工程和产业发展办公室临时负责人

米世锐    自治区林业宣传信息中心临时负责人

吐尔逊·托呼提    林业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林业厅安委会办公室。    

三、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四、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30日

五、主要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张春贤书记、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立足坚持安全发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1.开展“林业局长、厅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论安全发展”活动。各地州市林业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厅直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采取作专题报告或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课等形式,教育引导林业职工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开展“林管分局主要负责人谈安全生产”活动。各林管分局主要负责人(100%全覆盖)要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挺在前面,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遏制重特大事故公开课,组织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    

3.在媒体平台开展安全发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办安全生产专栏、编发新闻、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等方式传播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林业职工群众安全文明素质。

(二)积极参与自治区安委办举办的“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另行安排)。

(三)积极参与自治区安委办举办的“守护生命”知识比赛活动(另行安排)。

(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要选择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举办交通、火灾等事故图片展,组织播放安全生产系列警示教育片,通过警示教育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分析、举办事故培训班等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五)积极参与“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要按照驻地安委办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六)深入开展校园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新疆林业学校要组织校园安全宣传活动,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识险避险能力。

(七)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靠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动员广大林业职工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查缺补漏,边查边改,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遏制事故发生。

(八)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单位要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结合林业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或火灾、地震逃生紧急疏散演练活动。   

(九)深入开展学习《安全生产法》活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的重大意义,要从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安、依法行政和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学习《安全生产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学习《安全生产法》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要认认真真、原原本本通读《安全生产法》3遍,确保4个全覆盖,即:各地州市林业局党政领导全覆盖,厅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全覆盖,各级各部门领导全覆盖,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全覆盖,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本级《安全生产法》读本的保障工作。

(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把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少数民族职工群众安全素质、共享共建和谐安康社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紧紧围绕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各项重点任务深入广泛宣传教育,深入基层,推动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等知识,广泛赢得各族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    

(十一)开展国有林管理分局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各林管分局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及员工要根据岗位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宣誓活动。各林管分局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开展自查和互查活动,对于践诺不到位的责任人和部门,明确整改时限,有效推动承诺内容的落实。  

(十二)开展“写一封安全家书”活动。各林管分局负责人要转变传统灌输式宣传模式,要给员工家属写一封公开信,介绍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鼓励员工家属向员工本人写一封信,督促注重安全,形成员工、家庭和林管分局的良性互动,用亲情的力量感召员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开展安全生产“接地气”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结合“访惠聚”活动,在广大农村开展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服务各族群众”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组织驻村干部走进千家万户、走进田间地头,开展宣传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安全驾驶、农用机械使用和防火、防触电等安全知识活动。    

(十四)活动月期间,各林管分局还要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认真开展“六个一”活动:

(1)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期间,各单位要制定演练实施方案,重点开展突发情况的应急演练,使指挥人员、救援人员熟悉和掌握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程序、任务和措施,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预案在各类事故发生后能够立即启动,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2)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活动。各单位要组织职工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方面至少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

(3)查找一个安全事故隐患活动。各单位动员每一位职工,查找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由单位进行整理,及时整改或提交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落实整改。

(4)观看一次安全宣传教育片活动。各单位要保证每个职工都能观看一次安全宣传教育片。

(5)举办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认真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培训的对象要求覆盖到全体职工。生产经营单位要举办一次安全操作标准化培训。

(6)当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员活动。各单位对职工进行培训后,安排每位职工履行一天安全检查员的职责,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查找责任、制度、设施设备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2.积极参加“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围绕活动主题,以开展各种活动为手段,组织林业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积极参加。通过竞赛和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林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增强遵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形成人人反“三违”(即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防事故的良好氛围。

3.开展“零事故”目标管理宣教活动。组织发动全体林业职工,采取寓教于乐、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开展反“三违”的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集中排查和消除一批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实现“零事故”月。

(十五)各单位要积极参与自治区“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我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自治区“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1.开展典型经验专题行。   

2.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

3.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将邀请专家、执法人员、主流媒体记者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突击检查和安全隐患曝光活动,对责任单位存在的问题、安全隐患等加大曝光、督办力度,推动责任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深入开展。    

4.积极参与全国“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各单位要动员组织林业职工群众积极拍摄身边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将照片、视频上传全国“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邮箱([email protected]),做到即时拍即时传,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保障经费,明确责任,制定方案,狠抓落实。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二)严格考核奖惩。要将“安全生产月”纳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办法,结合实际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对活动开展情况、经费保障、活动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对活动开展不重视、活动信息报送不及时、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沟通联络。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的沟通联络,按要求报送联络员名单,保持沟通联络畅通,做好与自治区林业厅安委会办公室的联系对接,及时总结上报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层层组织协调,指导活动有效开展。    

  请各单位于5月31日和7月1日前分别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自治区林业厅安委会办公室。    

请联络员每周五报送本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    

联 系 人:陈哲

联系电话:0991-5814413(带传真)。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256号(邮编:83000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6年自治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          

            2. 2016年自治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