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象牙塔”的距离有多远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系列报道之四

10.04.2017  22:14

从教室的三尺讲台到大学校门,这段距离有多长?相信每一个身在校园的教师都很清楚。但如果你离开教室,走出校门去兼职,去创业,恐怕就有很多人说不清这段距离的长度了。因为这毕竟不像出门访亲会友,逛街购物那么轻松惬意。

作为我区科技成果的主要来源地以及协同创新主要力量的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鼓励担负科研任务的教师走出校门去企业兼职,创办企业方面有哪些特点呢?

多年来,新疆农业大学不仅为新疆培养了大批的农牧业专业人才,还在农牧业技术研究领域取得了很大成果。“早在‘新疆科技九条’出台之前,为促进新疆农业大学教师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我们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出台促进教师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几经修改,目前尚在完善之中。”新疆农业大学校长蒋平安告诉记者。

记者在新疆农业大学了解到这样一组数据:近五年,该校累计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农业适用性技术研发和推广科研项目790项,引入经费1.78亿元。这得益于学校清楚地认识到,让教师充分分享成果转化收益,才能激发教师促进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新疆农业大学早在2013年就先后出台了《新疆农业大学科技成果转让管理办法》和《新疆农业大学专利管理办法》,提出转让收益由发明人、学院、学校按8∶1∶1的比例进行分成。针对教师们转化的都是果品加工、配方等小成果,或者大多采取直接为企业、农户提供技术服务的方式,新疆农业大学也采取了科研实验基地就地转化、加工企业合作转化、通过科技服务实现转移、专利和新品种使用权出售实现成果转化等灵活的成果转化途径,使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顺利进行。

扎实有效的政策支持,使一批实用性很强的小项目、小成果变成了农牧业生产中的“大法宝”。如该校教授孔令明发明的杏仁粕制备技术,在某企业实施后,项目产品实现产值650万元,直接带动杏种植面积3.6万亩,亩均年增收2000元。该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提高了我区乃至我国杏仁高值化加工能力,延长了新疆特色资源杏仁的加工产业链、提升了我区杏仁加工业与功能食品行业的科技创新能力。该校动物科学学院科研团队整合集成肉羊高效繁殖和养殖技术,先后在托里县、阿瓦提县、墨玉县、昭苏县、昌吉市等地农村和龙头企业开展饲料调配、同期发情、人工授精、圈棚建设等多项技术的推广与示范,农民平均每只羊增收近100元。

成效是显而易见的,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可忽视。正如新疆农业大学农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马德英所说,如今已经进入了一个劳动力昂贵的时代,创业的人力成本高,实体经济正处于一个更新换代的时期,这给科研人员的创业带来了很大困难。

而从新疆农业大学科研项目上看,科研成果形成多是基于某一科研项目,且由于受经费限制,成果开发多针对生产中某一单项问题,后续不能获得持续的科研项目立项,不能形成成组配套的技术供给,即很难形成产业化的成果供给。基于这些问题,蒋平安告诉记者,学校成立了一家以学校、学院、骨干教师和社会资本为主要资金、股本的股份制企业——“新农星创”,以推动教师创业、企业孵化,为科技人员搭建服务社会的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服务社会能力。

企业套路深,不如做学问”,这是过去很多高校教师的想法。

新疆大学副校长吴广明认为,存在这种想法可能与国家对高校的评价体系及高校对教师的评价体系有关。高校评价体系是重视学术水平,主要利用高校的论文数量、论文等级、获奖等级等指标对高校进行评价。没有高层次的论文和成果奖项,就会影响到学校的学术排名。如果能把社会服务贡献度作为大学排名的量化指标,以量的形式排列出来,就会大大提高高校科研人员的创业的热情。

新疆大学为落实国家技术转移转让相关政策也出台了不少非常优惠的政策,同时,一直在探索以团队为社会服务的大项目,通过技术转移,以技术服务地方的形式鼓励教师走出去。如“风力发电系统智能控制及并网技术教育部创新团队”申报教育部滚动支持获批支持经费300万元,就是团队为社会服务的实例。“新疆科技九条”发布后,该校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学系教授袁亮也有了一个新的想法,将自己以前研发的机器人轮椅等科研成果进行转化。该校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吕小毅,因为论文发得好被破格评为副教授。但作为科研人员,他一直不认为这是他事业上的最终追求。在深刻领会“新疆科技九条”之后,去年11月,他和学院副教授莫家庆一起注册了公司。目前公司有89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在不影响学校工作的情况下,他们多次参加相关政策培训,成为路演对接投资人,并通过各种渠道获得融资21万元,用于科研成果转化。

这就是政策带来的改变,震撼的是心灵,触动的是观念。随着“新疆科技九条”的深入推行,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们会发现,走出“象牙塔”创业,距离并不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