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系列报道之一

24.03.2017  00:49
      2017年2月13日,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新疆理化所)的一纸公示,使原本平静的单位起了波澜。
      该公示的全称为:“棉花花总黄酮片”技术转让团队奖励分配方案公示。“棉花花总黄酮片”技术转让费用共计2000万元,按照新疆理化所制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分配政策,第一批400万元转让费到位后,该技术转让团队可以获得90%,其中60%分配给团队个人,30%用于团队科研经费。
      2016年9月,自治区出台《关于激发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简称“新疆九条”)后,一直在鼓励科研单位大胆落实政策,加快改革力度。去冬今春,自治区科技厅厅长张小雷多次在重要会议上宣传该项政策,并向各科研单位发出“英雄帖”,寻找“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而新疆理化所此次科技成果转让收益分配涉及的金额和分配力度,不仅在其单位,在新疆科研领域,也是开天辟地的第一次。新疆理化所是如何在短时间内做到这些的呢?3月6日,记者到新疆理化所一探究竟。
      新疆理化所科技开发处处长丁景全坦言,新疆理化所在激发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遵循一条主线,就是依托国家和自治区的优惠政策,抓紧贯彻落实。
      以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科技成果转化以后的收入必须上缴国库,与科研单位关系不大,对科研人员奖励和报酬的标准也较低。2015年8月,全国人大常务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科技成果转化法》)。
      此次修法一是下放科技成果转化处置权。一直以来,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等科研单位的科技成果被当作有形的国有资产处置,成果持有人要想转化必须经过层层审批,手续繁琐、过程缓慢。而修改后的法律明确规定,科研单位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
      二是科技成果收益留归科研单位。修改后的法律明确规定,科研单位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在对完成、转化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后,主要用于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
      三是大幅提高科研人员的奖励比例。对科研人员奖励和报酬的最低标准,由现行法律不低于转化收益的20%提高至50%。
      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先后下发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等,进一步为科技成果转化松绑助力。
      “新疆九条”中规定,科技成果转化所得净收入中,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的奖励比例不低于所得净收入的70%,具体比例由科研机构与科研成果完成人(团队)协商确定。 
      丁景全告诉记者,去年9月,新疆理化所制定并下发了《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暂行)》后,给新疆理化所带来了不少的“化学反应”。
      除“棉花花总黄酮片”技术团队收益外,新疆理化所两项专利技术使用权成功作价入股青岛某企业。这些都调动了科研人员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有些可转可不转的科研成果,现在都在积极转化当中。该所下属的新疆理化所多语种信息技术研究室,在多语种信息处理技术与电子政务方面具有丰富的研究、开发经验与技术积累,如其研究、开发的“维哈柯文永中office办公套件”,在新疆已销售近万套。现在随着政策的松绑,该研究室将有更多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棉花花总黄酮片”技术团队成员、资源化学研究室副主任信学雷告诉记者,“棉花花总黄酮片”项目历经近20年的研究,是几代科研人员努力的结果。“我们科研人员做这些,是希望将新疆维吾尔药这一瑰宝用科技手段进行发掘,为新疆的发展做点事,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科研成果转让收益分配,更多的是对我们劳动和价值的认可,让我们又多了一份责任感和荣誉感。
      作为“棉花花总黄酮片”技术团队负责人,新疆理化所副所长、研究员阿吉艾克拜尔·艾萨告诉记者,组建和稳定一支科研队伍非常难,既要为科研人员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又要让他们有获得感。第一批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后,明显地感觉到,新政策在激发团队工作积极性、稳定团队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团队中不少科研人员从过去的被动接受工作转变为主动承担,在工作思路上也更加开阔,能够主动寻求合作。
      科技成果转化新政释放的不仅仅是科研单位的创新活力,对科研导向和改革发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作为一名“资深”科研工作者,阿吉艾克拜尔对科技成果转化新政颇有感触。他说:“《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订,对鼓励科研人员参与产业过程,推动知识变成效益将起到重要作用。过去无论高校还是科研院所,科研成果评价体系中论文、奖项、科研项目数量的权重极高,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指标相对欠缺。这导致科研人员对成果转化不上心。科技成果转化新政策的走向将科研工作从过去‘以论文论英雄’的评价导向,转向在选题立项时就考虑后期转化,使科研活动更加‘接地气’,从根本上破解‘两张皮’的顽疾。”
      丁景全说,新疆理化所建所56年来,一直以面向应用的成果产出为目标。作为中国科学院在新疆设置的重要的科研机构,新疆理化所担负着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和义务,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则能最有效地将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服务国民经济主战场。新疆理化所今后的发展思路是打造双创型研究所。目前,新疆理化所与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正在沟通协商,准备联合成立孵化器和基金管理公司,拟借鉴“西光所模式”,按照“先引后出”的思路,致力于硬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最终发展成为新疆乃至中亚地区一流的高科技企业的孵化摇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