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我区实现外送电量30.8亿千瓦时,其中哈郑直流外送电量2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4%。
今年1-11月份,我区累计实现“疆电外送”电量26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82%。其中哈郑直流通道完成外送电量225.8亿千瓦时,750千伏交流双通道完成36.6亿千瓦时,对充分发挥煤电基地作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新疆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