疆内交通罚款能用微信支付啦

21.07.2016  09:37
  今后,您只要关注“新疆高速交警”公众微信(微信号:xjgsjj),就能通过微信平台实现手机缴纳交通罚款。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了解到,由交警部门与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联手打造的便民服务平台——“新疆高速交警”公众微信平台,在经历了一年多的试运行后,不仅实现了交通违法查询及实时路况查询,也实现了通过手机支付交通罚款。只要是在新疆境内出现的交通违法行为,无论您是哪里的车,无论您的违法行为是不系安全带,还是严重超速、超员,都能通过该微信平台处理。

  受理时间方面,除了每年跨年银行对账期间系统会暂时关闭外,其它时间,每日的6时至20时30分,均可通过此平台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并缴纳罚款。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手机缴纳罚款之前,车主必须在高支队所辖大队或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辖区各大队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而后才能用手机操作处理违法行为并缴纳罚款。除了以上两类交警部门外,其他地州交警部门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能通过“新疆高速交警”公众微信平台缴纳罚款。

  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产品经理魏小龙说,只要您持有的银行卡为银联卡(不受银行限制),并开通“网上支付”或“快捷支付”业务,便能通过“新疆高速交警”公众微信平台处理相应的交通违法。只要您的网上支付业务没有设置单笔金额的限制,那么无论是多少钱的罚款都可以在平台上支付缴纳。

  魏小龙说,您通过手机支付罚款成功后,界面会提示“此处罚决定书已交款成功”。因为银行与财政部门已实现实时信息互联,所以处理完违章后当即可查。

  在此,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驾驶人及车主,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新疆高速交警”公众微信会提示您留下联系方式,请您一定要准确填写。罚款缴纳后若未成功,相关工作人员将与您联系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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