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出台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05.01.2017  23:02

   新疆平安网讯 (通讯员 邓红艳)2016年12月23日,克州人民政府出台《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按照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关爱保护力度,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方案》明确规定,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主体责任在家庭,父母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委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方案》要求,要建立农民工市民化促进机制,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家属落户。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逐步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全面消除随迁子女就学障碍,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同等待遇。



责任编辑:锁志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