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一男子前脚与妻子领证后脚与小三同居

02.06.2015  17:03

    新疆网讯(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陈铁军 黄勇琦报道)曾某刚和妻子领完结婚证半个月,“二房”就为他生下了女儿,就在曾某以为能享齐人之福时,妻子以重婚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5月11日,该案经过新市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曾某犯重婚罪,判处其拘役6个月,缓刑1年。

    曾某的妻子兰子诉称,24年前,其与曾某在老家按当地传统举行了结婚仪式,没有领取结婚证,但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并育有两个孩子。2008年8月底,两人正式领取结婚证。就在她和丈夫领证半个月后,第三者芳芳居然生下了丈夫的女儿。后来,曾某搬到芳芳那里居住。

    几年里,兰子和曾某为此多次发生矛盾,最终对丈夫失去信心,以重婚罪将其和芳芳一并诉至法院。

    “我认罪。”法庭上,曾某称,自己不懂法才导致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