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总目标 依法实名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电话和互联网实名制执法检查

15.03.2017  17:0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话和互联网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6年10月1日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区电话用户实名制工作迈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管理条例》,筑牢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基础,新疆通信管理局组织联席会议并召开全疆宣贯电视电话会议,及时安排部署有关工作,随后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宣传,加大明查暗访力度。2016年底组织对各级企业管理人员321人次进行《管理条例》考试,全疆电信企业自行组织3万余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并在全疆1.58余万个营业网点张贴宣传海报,累计发送宣传短信1200余万条次。特别是2016年底,在组织全疆《管理条例》检查考评的同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对全疆567个营业网点开展了暗访抽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责任企业,将检查结果作为企业考核、干部问责的重要依据。通过全覆盖的培训教育与宣传,全疆通信行业进一步强化了对《管理条例》的普法宣传,使依法推进电话用户实名制工作得到了广大用户的充分理解和配合支持。而多频次、广覆盖的明查暗访,更让疆内通信行业从业人员摒弃侥幸心理,坚决不触碰电话用户实名制的法律底线。

为切实发挥《管理条例》在保障电话和互联网信息安全,维护电话和互联网用户及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17年2月28日-3月1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王永明同志带队组成执法检查组,对《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成员由自治区人大以及新疆通信管理局、自治区网信办、公安厅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执法检查组首先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通管、网信、公安等相关单位对《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随后组织分别前往奎屯、克拉玛依、塔城等地区进行实地执法检查。实地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组不仅听取了当地政府对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还深入各电信企业营业厅、业务代办网点、网吧、酒店等地实地抽查《管理条例》落实情况。

通过执法检查可以看出,各地州市政府在营造实名制良好宣传氛围、不断提高群众对电话和互联网实名制认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地公安机关在电话用户实名制的基础上查办案件成效显著。检查组充分肯定了通信行业落实电话用户实名制对打击涉恐涉暴案件、维护社会稳定、防范通讯信息诈骗、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电话用户实名制工作也让电信企业在提高用户质量、释放码号资源、降低营销成本、减少恶意欠费、规避经营风险等方面受益匪浅,进一步促进了通信行业的健康发展。

执法检查组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管理条例》规定内容,进一步细化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措施,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技术防范手段建设,要持续加大社会舆论引导与对外宣传力度,不断强化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特别是对群众擅自转让码号过程中出现的未实名登记问题,要积极报道典型案例,确保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不留死角。同时希望各相关单位以此次检查为契机,继续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管理条例》的学习与宣传,认真梳理和分析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出现的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落实,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使依法落实电话用户实名制工作能够常态长效。

新疆通信管理局艾力·玉山副局长全程陪同检查并向检查组做了专题汇报,在实地检查过程中,特别对全疆通信行业开展的业务办理“一查二核三验四拍照五登记”、现场人像技术比对、全国“一证五卡”等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各地电信企业也积极表态,将进一步加大资源投入,平衡经营业绩考核与加强管理之间的矛盾,不断改善用户服务,严格按照《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要求持续深入做好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实现工作常态化,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