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推行电梯责任险 被困1小时获赔200元

23.12.2014  13:49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  于江艳)为妥善解决发生电梯事故后的受害赔偿问题,新疆开始全面推行电梯责任保险。根据该保险,乘坐电梯被困超过一小时以上,每位乘客将获赔200元。

  21日,自治区质监局召开“新疆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启动大会,这种保险最低投保费用一年仅105元,最高是432元。投保基础费用为150元/台,具体投保费用因为电梯类型、电梯使用场所、电梯使用年限、投保电梯数量的不同而有所区分。从即日起,新疆的电梯使用单位、维护单位和电梯生产企业即可购买电梯责任保险,化解安全责任风险。

  “有了电梯责任保险,一旦出现电梯安全事故,乘客可以第一时间得到理赔,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至于事故究竟由谁承担责任,则由自治区电梯责任保险事故赔偿处理中心来鉴定。引入电梯责任保险,目的是发挥保险的社会救助和辅助管理作用,创新电梯监管新模式。”自治区质监局局长刘新胜说。

  自治区质监局通过招标引入江泰经纪公司具体承担新疆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整体运行。据江泰经纪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特种设备风险部总经理达金勇介绍,承保电梯责任保险后,一旦出现电梯安全事故,每次事故每人伤亡责任限额8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8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责任限额2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该保险还针对新疆特别推出乘坐电梯滞留责任保险,“乘客乘坐电梯门突然打不开,在电梯里滞留超过一小时以上,在提交证据后,每位乘客可获得200元赔付。”达金勇说。

  目前,在广东、深圳、安徽、西安已推行电梯责任保险,新疆是全国第五个推行电梯责任保险的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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