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电力援疆”规模有望达200亿千瓦时

12.01.2017  22:05

    近日,自治区制定出台了“电力援疆”激励工作方案。根据援疆各省市的“电力援疆”工作意向,力争2017年完成“电力援疆”电量200亿千瓦时。

  作为国家大型能源基地之一,近年来新疆发电装机呈现出“井喷式”发展势头。与此相对,新疆用电负荷增速却持续下降,导致电力消纳难度不断加大。

  2016年,自治区把“电力援疆”纳入产业援疆的重要内容,启动了“电力援疆+市场化”跨区域送电工作,最终促成江西、天津等7省市接受消纳我区35.5亿千瓦时电量,“电力援疆”电量通过34条(次)750千伏输电线路和5条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送出,全疆13个地州的27家火电企业和337家新能源企业受益。

  据了解,2017年,自治区以“谁落实、谁受益”的方式,鼓励各地州市、兵团、发电企业积极参与对接“电力援疆”工作,进一步缓解新疆电力供需矛盾。

  新华社乌鲁木齐1月9日电(记者杜刚)2016年,新疆电价改革迈出实质性一步,直购电规模达到110.36亿千瓦时,为2015年的两倍多。

  记者从国网新疆电力公司了解到,2016年新疆首次把风电和光伏纳入直购电交易方式中,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新能源限电难题。

  所谓直购电,是指电厂和终端购电用户之间通过直接交易的形式协定购电量和购电价格,然后委托电网企业将协议电量由发电企业输配终端购电用户,并另支付电网企业所承担的输配服务。

  2016年,新疆直购电交易成交发电企业100家,其中新能源企业72家,成交电力用户206家。参与的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数量分别比2015年增长335%和142%。

  通过直接交易,新疆发电企业合计让利7.16亿元,电网企业让利5.84亿元,电力行业合计让利13亿元,减少企业生产成本。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疆直购电交易2016年有三个突破:新能源企业首次纳入直接交易试点,与火电进行打捆对大型电力用户企业进行交易;同时采取“顺推法”和“输配电价法”两种机制分别形成北疆、南疆交易成交价格,最大限度地将发电企业降价让利于新疆电力用户;国内首次试点“入市协议+成交结果单”的电子合同模式,适应直接交易规模增加,便于直接交易合约签订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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