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2020年“电力援疆”工作有序开展

09.04.2020  18:42

“电力援疆+市场化”这种产业援疆新模式,开辟了新疆电力消纳的新途径,促进了新疆作为能源大通道的发展,有效缓解了我区电力供需矛盾,拓展了疆电外送空间,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9年,我区“电力援疆”合同电量完成167.94亿千瓦时,同比(2018年104.98亿千瓦时)提升59.97%,圆满完成2019年“电力援疆”工作任务。

2020年1-2月,“电力援疆”累计完成援疆电量33.77亿千瓦时(其中新能源电量2.29亿千瓦时),同比2019年同期22.82亿千瓦时增长47.98%。其中:2020年1月,完成“电力援疆”电量19.63亿千瓦时(新能源电量1.33亿千瓦时),同比2019年同期11.66亿千瓦时增长68.35%;2020年2月,完成“电力援疆”电量14.14亿千瓦时(新能源电量0.96亿千瓦时),同比2019年同期11.16亿千瓦时增长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