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积极申报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

28.08.2017  12:23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工作,鼓励社会资本有序投资、运营增量配电网,促进配电网建设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请报送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7〕1264号)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积极组织各地(州、市)开展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在各地(州、市)申报的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按照属于自治区确定的电力体制改革示范区、园区产业发展水平较高、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试点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较实等原则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了5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本次申报工作的开展,将有效推进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快我区电力体制改革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