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150名边民享受国家惠民政策 生活有保障

02.11.2015  17:46

  近日,青河县为150名居民发放边民生活补助,共发放补贴资金6.3万元。

  边民生活补助对象和范围为户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陆地边境0至10公里范围内的行政村,拥有固定住所,持有该范围内的草原证,在该区域内放牧时间达6个月,资金来源由自治区财政按照边境线0至10公里乡镇予以区分,每人每年补助标准为840元,符合条件的边境居民以户为单位,由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边民生活补助申请,按半年度计算发放。

  青河县申请边民补助的是塔克什肯镇居民共242户,840人,为了保证补助金发放的公平、公正,全县相关部门经过多次的入户核实,最终确定了150名符合边民补助人员,确保了补助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

  边民补助金的发放让边境老百姓感受到了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关心,同时也鼓励了他们为边境一线的稳定发展继续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