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曾2次向《宫锁连城》播出卫视让步:都没有回应

21.12.2015  21:12
原标题:琼瑶曾2次向《宫锁连城》播出卫视让步:都没有回应

  《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截图

  日前,琼瑶《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终审落幕,被告于正被判公开道歉,琼瑶获赔500万。今日,琼瑶通过电视剧《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表一篇名为《琼瑶告于正胜诉后,心路历程从头细说》的文章。她透露在起诉之前,曾向《宫锁连城》播出卫视两次让步。

  文中,琼瑶表示,自己在事情发生之初,曾向《宫锁连城》播出平台湖南卫视抗议,也有很多朋友劝她放弃诉讼,“可是我觉得忍耐是‘姑息养奸’,让我忍不下去”,并称:“利用抄袭炒作而来的收视率,有什么可骄傲的?

  琼瑶还透露,案子发生后,自己曾掉过三次眼泪,第一次是因于正涉抄袭的剧集播出,向卫视提出抗议无果后,第二次是收到139位知名编剧联署声援打官司的时候,第三次则是在一审宣判当天得知获胜消息后。

  此外,琼瑶还透露,在事情刚发生的时候,向湖南卫视抗议过,向广电总局求助过,但都没有得到任何帮助,“除了通过诉讼维权,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并称自己在与湖南卫视交涉中还做出了让步,“既然湖南卫视不肯停播,也堂而皇之的播出了!我退而求其次,仅仅要求,把抄袭《梅花烙》的部份情节剪掉再播,但是,我又被拒绝了。

  琼瑶表示,剧集播出一段时间后,自己又做出了让步,“我对居中斡旋的湖南朋友说:‘只要你们在《宫锁连城》片尾,加一句本剧部份情节,取材自《梅花烙》,谨向琼瑶致歉,我就什么都不追究了!假若你们觉得致歉太没面子,改成致谢也成!’但是,湖南卫视对我的各种提议,都没有回应”。

   附《琼瑶告于正胜诉后,心路历程从头细说》全文

  北京三中院在去年12月25日,一审判决就出炉了,于正败诉,当时大快人心,总算法律还给了我一个公道。但是,没有终审,一切还没定案,我仍然非常煎熬。现在,终审结案,尘埃落定,正义又胜利了!于正终于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传播《宫锁连城》,五出品方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剽窃抄袭的人受到法律的制裁!此时此刻,我回首整个事件的经过,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过来的?曾经答应大家,写一篇我的心路历程。现在,我来兑现我的诺言了!

  大家都知道,在事情刚发生的时候,我向湖南卫视抗议过,我向广电总局求助过……都没有得到任何帮助,除了通过诉讼维权,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很多朋友都告诉我,打官司浪费时间,内地法律我又不懂,即使于正抄袭的行为人尽皆知,我还不见得会胜诉。何况打官司会把他的收视率炒高,反而让他得利。劝我自认倒霉,忍下这口气。可是,我觉得忍耐是“姑息养奸”,我忍不下去。至于会把他的收视率炒高,我也心知肚明,但是,收视率是一时的,正义是一世的!何况利用抄袭炒作而来的收视率,有什么可骄傲的?

  此时,朋友介绍了王军律师,我曾经在新浪访问我的报导中,看到也被访问的王军律师的一篇话,许多话都说得非常有理,尤其对于于正的理论,说抄袭不超过20%就不构成侵权,王军律师认为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并说,即便抄袭比例只有1%,如果这恰恰是作品里最具戏剧化、独创性表达的桥段,也应当受法律保护,不能说因为抄得少就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其实,于正抄袭了我整个故事和人物架构,不知道算百分之几?我认为,只要任何一位法官,拨出三小时时间,看看《梅花烙》的前两集,再看看《宫锁连城》的前两集,就可以“凭事实取证”,因为这是铁板钉钉的事实。于是,我聘请从不认识的王军律师的团队,一状告上法院。

  在这件案子发生后,我一直告诉自己要坚强,要以正面的思考方向来面对。但是,我却为这案子掉过三次眼泪。第一次,是《宫锁连城》尚未播出时,我得知内容抄袭《梅花烙》,我的直觉就是先和播出平台湖南卫视沟通,所以我的媳妇何琇琼比照了两部剧本,紧急向湖南卫视节目部李总提出抗议,对方并没有接受我们暂缓播出《宫锁连城》的意见,反而告知会准时播出。琇琼为此,火速从内地飞回台湾向我报告经过。我立即亲自打电话向湖南卫视吕台反应,对方依旧坚持播出,并振振有词的问我:“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湖南卫视知道于正抄袭?”我立刻蒙了!惊愕回答:“我就是证据,我正在向你报案呀!何况还有一个证据站在我旁边……”我把电话交给琇琼,让她去和吕台说清楚。而我,想到吕台不久前才在我家,热情的握着我的手,要我永远相信湖南卫视对我的重视和友谊。当晚湖南经视文化传播公司的何瑾也在,许多领导都在,多么温馨的一夜!25年来和湖南的合作,点点滴滴的回忆……全部从我眼前闪过,我顿时掉下了眼泪。(被敌人伤害不稀奇,被亲人伤害才痛心!)

  第二次,就是139位知名编剧联署声援我的时候。因为这是我完全意料之外的事情,这些编剧,很多人的作品我都看过。我一直认为影视圈是很纷乱很复杂的,我在内地的影视圈,也没有什么朋友,我生活低调,从来没有和这些编剧交流过。这场官司,我认为我像唐吉诃德,傻气而孤独。但是,139位编剧居然“联署”支持我!(其实,他们更深的层次,是在支持一个干净的,没有抄袭剽窃的编剧环境,用他们在声明中所讲的是“在维护编剧职业尊严”。)那天,我太震撼太感动了,知道我不再孤独,不由自主就泪湿眼眶。

  第三次,就是在一审宣判那天,我守着手机,等候宣判的消息!因为不知几点宣判,我很紧张,目不转睛的盯着我的手机。当微信响起,我听到王军律师激动的声音:“刚刚宣判!我们胜诉了!”我立刻就落泪了。

  总有人问我,事情是怎么开始的?一切要从2013年说起,当时,我做完了《花非花雾非雾》电视剧,收视和口碑都名列前茅。我认为以后大概不会再自己编剧了。于是,我开放了“不授权给影视公司”的原则,告诉儿媳琇琼说,只要对方是真正有心做好戏的公司,我可以授权拍摄!这样,2013年底,我把《新月格格》电视剧的版权,授权给了新丽传媒。消息传开,忽然之间,很多人都要买我的旧作翻拍,各种企划案都送来了。

  然后我接到一位导演的电话,坚决的说:“我要买《梅花烙》!”这时,我楞住了。我的作品都像我的孩子,我对它们也有偏心,我的喜剧,我喜欢《还珠格格》。我的悲剧,我喜欢《梅花烙》!我居然吶吶的无法回答,我居然舍不得卖!既然舍不得卖,我就决定在自己更老以前,试着重新编撰这个剧本,如果写得不好,不拍也没关系!

  于是,2013年底,我就开始根据《梅花烙》的原型,自行改编成一部新的连续剧,剧名改为《梅花烙传奇》。当时鑫涛的身体不太好,近十年来,他常常出入医院,医生不建议他乘坐飞机,我为了陪伴他,也十年没有离开台湾。几次需要去内地,我也因为不放心他而取消。整天关在家里,难免寂寞,想想写剧本也是一种很好的事。可以让心灵有个寄托,兼顾鑫涛的健康。我就开始写《梅花烙传奇》了!只要我开始工作,就不上网,不见人,一头栽进了《梅花烙传奇》里,忙得天昏地暗。说也奇怪,以前编剧都有很痛苦的时候,这次我却特别有感觉,写得很顺利也很快。这样,写到2014年4月初,写了25集,我每集的字数比较多,大约已有45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