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首度举办专题培训班 提升侦办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能力

29.07.2015  15:26

  本报通讯员普毛毛 记者肖颖西安报道 全国公安机关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培训班日前在陕西省西安市开班,这是公安部首次针对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举办的全国公安机关专题培训班。

  据了解,本次培训班集中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重点学习了公安部、环境保护部等5部门印发的《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和“两高”关于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等,并就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面临的问题、破解方法、途径等进行研讨。

  为了使培训贴近实战,会议还分别邀请河北、山东等办案质量较高的地方公安机关侦查骨干,详细介绍了侦办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的经验做法,提升基层公安人员侦办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的能力。

  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环境保护法》赋予了公安机关新的职责,为生态环境保护再添利器。

  为更好地保护环境,有效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全面总结2013年以来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并对深化推进“清水蓝天”行动等治安系统打击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新的部署。

  记者还了解到,2013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办了8900余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有效发挥了刑事打击震慑效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