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环境隐患排查整治规定 精准化动态化管理风险源

22.04.2016  11:08

  本报记者白刘黎陇南报道 甘肃省日前制定并下发《甘肃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以推动环境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的建立。同时,甘肃省在陇南召开了现场推进会,专题安排部署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去年以来,甘肃相继发生了兰州自来水异味、武威荣华工贸公司沙漠违法排污、祁连山生态破坏及陇星锑业公司尾矿库尾砂泄漏事件,体现出环境风险管理上的漏洞。特别是陇星锑业尾矿砂泄漏事件中,从企业到各级政府、部门,不仅对泄漏难以及时有效封堵,并且对特征污染物锑的属性不了解,一时拿不出有效的应对措施,甚至存在迟报问题,导致了整体工作的被动。

  甘肃以这几起突出的环境事件为教训,于今年1月9日召开省长办公会议,专题研讨部署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授权环保、安监部门,向全省下发通知,强力推进此项工作。据介绍,甘肃省环保厅按照省政府要求,向21个尾矿库集中的重点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下发了通知。

  《规定》就隐患类别、排查、报告、整治、解除等方面对此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监督管理范围。《规定》指出,对于环境隐患排查、检查等工作责任未能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和《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甘肃省环保厅副厅长白志红表示,要精准化、动态化管理所有排查出来的隐患,形成排查、整治、销号闭环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