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环境监测站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二级标准

15.10.2015  20:05

  近日,根据自治区环保厅下发《关于同意昌吉州环境监测站通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的函》,昌吉州环境监测站成为全疆第四个达到二级标准的地级环境监测站。

  为不断提升昌吉州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州环境监测站升格为县级副县级监测站,内设10个正科级科室站。人员编制由原来的36人增加至59人。实验室用房面积达到2500平方米,并配备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气相质谱仪、液相色谱仪、ICP-MS等与监测能力相适应的监测设备229台(套)。

  为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专业技能及综合能力,2014年共派出69人次进行各类学习培训,2015年,举办环境监测人员继续教育专题培训班,全州共121名监测人员参加培训;并选派24人次参加了环保部、环保厅组织的业务培训。

  2014年,州环境监测站组织37人参加自治区环保厅上岗证考核,考核项目5大类103项,通过率达100%。目前,全站48人持有6大类117项上岗证,10人持有质量管理上岗证。2015年通过计量认证复验后,州环境监测站目前可以开展八大类264项分析。

  仪器设备、业务能力和水平、质量管理等方面不断完善,为全州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