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查封违法燃煤小锅炉

04.06.2016  04:50
 6月1日,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联合阜康市环境监察大队成立联合督查组,对阜康产业园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中发现,阜康市阜东混凝土有限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私自安装了1台小型燃煤锅炉,并且未安装任何脱硫、除尘设施。针对此种情况,联合督查组立即进行了现场调查,调查取证完后现场移交阜康市环境监察大队处理。阜康市环境监察大队对该单位下达锅炉查封的决定书并对该企业燃煤锅炉实施查封,要求其限期拆除。

  我州将进一步加强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宣传普及,强化环境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持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整治环境违法行为,对环保手续不齐全、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企业和突出环境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