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开展案情研讨会

28.07.2016  05:35
 2016年7月25日,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组织各科室、大队负责人,对一家屡次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企业案件开展了案情研讨会。

  首先,副支队长杨元春同志对案件的办理提出总体要求:一是在办理前要明确任务,由案件负责人分配任务,提前收集、掌握企业基本信息,统一思想;二是在办理过程中加强沟通,收集证据时要注意细节,询问笔录要紧紧围绕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三是要做好案卷的整理工作,确保案件的完整性。

  随后,大家传阅了案卷,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大队长张继明、赵志成等同志对该案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指出该案件存在缺少一份企业负责人的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勘察笔录内容填写不规范、询问笔录语句不严谨等问题。案件办理人员表示接受同志们的建议,将会进一步对该案件做补充调查。

  通过本次案情研讨会,大家纷纷表示,经集体讨论,群策群力,能够及时发现现阶段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还能提升环境执法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今后办案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证据和细节,以事实为依据,力争将接手的案件办成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