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环境监察大队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

26.06.2015  18:31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伊宁市环境监察大队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全面检查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和履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严肃查处排查发现的环境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大队长统一领导负责,明确各中队工作任务,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并对各中队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二是认真开展检查。严格按照本次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集中时间进行认真自查,确保做到不留死角。三是分类实施治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明确责任单位、治理目标和时限要求。对超标排污、恶意排污、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惩处。四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并畅通举报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