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环境监察大队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着重突出“三个方面”

19.08.2015  20:20

  伊宁市环境监察大队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重“三个方面”,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了群众的环境安全和利益。

  一是着重抓好“后督察”,治已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对经查处以及群众关注的环境违法行为,经常性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屡查屡犯的坚决从严惩处,决不姑息迁就。

  二是着重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辖区内易引发污染事故的重点污染企业治污设施运转和达标排放情况及使用、贮运、运输危险化学品单位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认真排出环境事故隐患,针对薄弱环节和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进行整改,把污染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以及“12369”环保热线投诉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认真及时调查处理,把处理环境信访案件、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作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