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制定《公民环境保护行为准则》 倡导公众自觉保护环境

19.05.2015  13:05

  本报通讯员文萍 记者刘立平长沙报道 湖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近日联合湖南绿色发展研究院、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等13家单位共同发起制定《湖南省公民环境保护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并向全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据悉,湖南省是全国首个制定《公民环境保护行为准则》的省份。

  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已首次将公众参与写入其中。在法律的前提下,制定表达全社会基本的环境道德价值观和公众认可并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实现公众的广泛参与、预防和解决环境问题、保护环境的有效措施。

  “我们每个人既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又是环境污染的制造者,如果我们不注意自己的行为,我们就很有可能在制造污染。推动公众参与是推动环境问题解决的根源。”湖南省环保厅法宣处处长陈战军说。

  据了解,湖南省环境管理人员加起来不到1万人,其中一线的执法人员不到3000人,3000人管21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有限的环保力量显然无法及时发现、查处、纠正所有污染行为。这就需要公众成为环境保护的“千里眼”、“顺风耳”,让环境污染无处藏身,消灭在全民监督之下。

  湖南绿色发展研究院办公室主任孙凤英表示,《准则》不仅要通俗易懂、简单可行,还要考虑一旦发布如何落实的问题。可通过进社区、机关、学校、家庭等多种渠道,让《准则》家喻户晓;同时,针对每一条行为准则,多开展活动,让公众实实在在参与其中。

  社会公众可对拟定稿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可在5月30日前反馈至湖南省环保厅的官方微博([email protected])、湖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的官方微信(hnhbxj)。好的建议一旦采纳,将予以现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