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环境保护税将于4月开始申报纳税

14.03.2018  04:02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税局了解到:新疆环境保护税将于4月1日起开始申报纳税。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平稳顺利,自治区地税局要求各级地税机关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2017年全年征收排污费的污染源基本信息、征收数据及存量排污许可证许可信息进行整理、补充、完善。对已导入系统中的原排污企业污染源数据进行提取,与已采集识别的纳税人税源信息逐项比对核实,对遗漏、错误的信息数据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下一步将同环保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工作,确保所有环境保护税纳税人都要就“水气声渣”4类应税污染物进行完整申报。

新疆、兵团分别与商务部签署合作协议
原标题:自治区、兵团分别与商务部签署合作协议 人民网
环保税4月1日将迎首个征期
       《经济参考报》记者27日从国家税务总招商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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