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环境保护局多举措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工作

18.05.2016  15:08

  乌苏市环保局戴雪梅报道:为做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乌苏市环境保护局结合多年农村环境工作经验及其他地区先进典例,多举措不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工作。

  一是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各级领导具体负责。乡镇政府成立环保工作站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市环保局分管领导及科室相关人员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定、采购计划的申报及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和指导,做到了目标、任务、责任明确。

  二是加强环保教育,强化环保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宣传功能,利用乡镇集市发放环保小图册、环保布袋、宣传单和宣传画等,唤起广大农民环境忧患意识,在全镇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的氛围,切实增强了广大农民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是强化城乡环境整治。以新农村建设为载体,把农村环境治理与农业农村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农村沼气池建设和改水、改厕,不断提升村民的生产、生活质量,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脏、乱、差”的环境问题。

  四是市环保局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管理规定,认真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市财政局设立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实行报帐制,由市财政局统一管理,镇政府按照批准的方案统一组织实施。每一个项目坚持环保局审查,领导签字后,再由市财政局经建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项目资金,确保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加大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督促和指导,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完成。

  五是做好项目运行管理。项目建成后由乡级环保站负责示范区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的管理,保障项目长期发挥服务使用价值。

  六是确保项目运行维护资金。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产生的人工费、垃圾车燃油费、管道维护等运行维护资金,从受益村民收取一定的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费和镇级财政筹措一部分资金用于日常运行维护。

  今后,市环境保护局将不断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乡镇环保站、环保干事的作用,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加强与各乡(场)镇的沟通,探索更为合理有效的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出项目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