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强化政府环保责任,全面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

04.08.2015  20:09
    (环保局赵红)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要求,奇台县全面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现环境监管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

  一是条块结合,联动监管。成立环境监察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县长为直接责任人。按照“条块结合、块为主体、重心下沉、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全县1个自治区级园区,15个乡镇,60个中心村,15个社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二是细化网格,明确职责。根据全县环境监管要求,将全县划分为县(自治区园区)、乡镇、村(社区),负责污染源企业同级网格。其中一级网格负责环境监管工作的日常督导检查、工作培训和技术指导,抓好下级网格的工作落实。二级网格做好日常巡查,收集污染信息,调查处理污染纠纷,落实各级管理制度的要求。三级网格负责建立污染源数据库,实施日常监管,解决环境信访问题,强化宣传教育,四级网格要建立健全环保岗位责任制,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及时报告各类环境问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三是强化保障,提升效能。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将网格化监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建立通报批评和责任倒机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关口前移,对环境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实行“三清三到位,即“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