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环保督查中心向瓦房店市反馈督查情况 问题待解决 工作需推进

01.02.2016  14:17

  本报记者郭薇报道 受环境保护部委托,近日,环境保护部东北环保督查中心会同辽宁省环保厅向瓦房店市政府反馈环保综合督查情况。瓦房店市市委书记侯祯涛、市长高顺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大连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反馈会。

  按照环境保护部统一部署,2015年11月,东北环保督查中心会同辽宁省环保厅对瓦房店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综合督查。

  诸多环境隐患,亟待尽快消除

  督查组认为,近年来,瓦房店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部署要求,各项重点环保工作都取得了积极进展,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城乡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统筹推进,环境监管执法不断加强。督查组同时指出,瓦房店市环境保护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水环境问题突出。备用水源地存在环境风险隐患。东风水库一级保护区内仍有企业生产,3家畜禽养殖企业未按要求实施搬迁。仍有龙山污水处理厂出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水库,对水库水质造成严重影响。回头河水质仍为劣Ⅴ类,复州河水质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龙山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岭东污水处理厂未按期建成投运。有24个乡镇生活污水基本处于直排状态。未按时全面实行城市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落实不到位。

  二是“大气十条”推进不力,部分任务进展缓慢。瓦房店市对能源消费结构以及煤炭消费总量底数不清,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及实施方案还未制定。城市集中供热规划还未编制完成,市区还有91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尚未淘汰,9台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未完成脱硫除尘改造。仍有868台黄标车未淘汰,占总任务的72.2%。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未按照国家要求进行修编。2014年, PM10和PM2.5平均浓度分别超过国家二级标准,近三年平均浓度呈逐年上升趋势。

  三是环保模范城复核整改进展缓慢,部分指标没有达到考核要求。2013年,环境保护部对瓦房店市进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检查时提出了三大类共17项整改意见,要求瓦房店市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目前仍有5项整改任务没有完成。

  四是工业发展中的环境违法问题依然突出,企业环境守法状况不容乐观。大连太平湾沿海经济区建设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太平湾港区未经环保审批擅自

  开工建设10个码头泊位和航道工程项目;填海及码头建设工程违法占用了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部分区域,擅自填海面积达3868亩。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比较严重。

  五是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相对薄弱,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未完成。环境信息公开不到位。环境监管能力不足。

  认真梳理问题,制订整改方案

  针对上述问题,督查组要求,瓦房店市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完成整改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大气十条”。加快编制全市供热规划,按期完成10蒸吨/小时及以下小锅炉淘汰任务。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强化煤质管理,推进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在市区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加快龙山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和岭东污水处理厂设备安装和调试,尽快实现稳定运行。推进复州河、回头河等河流综合整治,切实改善水质。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垃圾收集设施建设,保障运行维护资金。控制农业用水的总量,通过测土配方等技术提高用肥的精准性,提高利用率,减轻农业面源污染。继续深化创模工作,不断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加快形成环境守法新常态。

  高顺东表示,督查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对瓦房店市进一步抓好环保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瓦房店市要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并自整改方案报送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提交整改报告。同时,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眼长远,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侯祯涛表示,瓦房店市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对发现的环境问题积极进行认真梳理,整改方案在上报之前,市委将召开常委会专门听取情况汇报。瓦房店市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加大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加强环境执法和责任追究,加快整改工作进度,切实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