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环保局集中学习新《环保法》配套“办法”

16.07.2015  19:27

  7月13日下午,布尔津县环保局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环保部制订的《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暂行办法》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四个配套管理办法。

  在会上,环境监察大队队长王祥琳对新《环保法》配套办法进行了逐条导学,并强调以上办法的及时出台,解决了一线环境执法人员对实施查封、扣押措施时“不会用、不敢用”的问题;规范了实施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措施中调查取证、审批、决定、送达、实施、解除、后督察等程序;明确了对信息公开主体和范围、公开方式、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强制公开、法律责任、奖励等要求。

  通过学习,增强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新环保法”的操作能力,对今后一个时期环保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进行掌握和了解,从而顺应今后发展思路,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开启了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