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环保局集中学习“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

02.02.2015  15:59

  近期,阿勒泰地区环保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进行系统学习,通过学习修法的背景和立法的精神,了解到此次“新法”的颁布不断完善了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价、跨行政区域联合防治等环境保护基本制度;通过处以拘留、按日计罚、查封、扣押、承担侵权责任等法律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促进违法企业迅速纠正污染行为,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

  除了继续学习“新法”内容外,还将重点学习环保部制订的《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暂行办法》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上办法的及时出台,有效破解了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老大难问题;解决了一线环境执法人员对实施查封、扣押措施时“不会用、不敢用”的问题;对实施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措施中调查取证、审批、决定、送达、实施、解除、后督察等程序进行了规范要求;对信息公开主体和范围、公开方式、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强制公开、法律责任、奖励等做出了明确要求。

  通过学习,增强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新环保法”的操作能力,对今后一个时期环保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进行掌握和了解,从而顺应今后发展思路,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新年度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开启了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