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环保局“进企业”举办新《环保法》专题培训

25.12.2014  18:47

  新《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为广泛宣传和深入学习贯彻新《环保法》,让广大企业法人及管理人员及时了解掌握新《环保法》,特别是要充分了解新《环保法》实施后,企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确保各项新规定落到实处。尼勒克县环保局于2014年12月23日“进企业”举办了新《环保法》学习培训班。全县环保重点企业单位的负责人70余人参加了培训。

  县环保局法规科张天义同志做了题为《新环保法及两高司法解释的理解》的专题讲座。重点围绕当前环境形势、指导思想以及新环保法的政策亮点、关键条款等方面,由事实导入法律法规,深入浅出、全面透彻地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了精辟诠释。比较了新老《环保法》的不同,着重讲解了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义务及违法责任。在企业责任中,主要从环保审批、公众参与、“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污染物排放、环保设施运行、危险品管理、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应急处置等方面,解读了新环保法的相关函义。在法律责任方面,讲解了新的环保法对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并重点讲解了两高《解释》的使用情形,是企业认识到违法排放污染物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提高了企业守法意识。

  此次专题培训对进一步提高企业环保法制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具有很强的理论和实际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