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环保局组织相关单位、企业参加新《环保法》实施座谈会

01.01.2015  00:12

  12月30日,环境保护部与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召开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电视电话座谈会,地区环保局组织相关单位、企业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环境保护部领导主持,环境保护部、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相关单位领导发言。会议指出,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当前我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保法》的修订和颁布实施,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促进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要抓紧制定新环保法配套法规,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着重解决大气、水、土壤等污染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法治保障。

  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增强了地区环保局及相关单位、企业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水平,大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全面贯彻执行好新《环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