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环保局组织开展《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学习

28.04.2015  22:00

  为更好深入贯彻学习新环保法,确保环境保护工作依法展开,石河子市环保局于近日组织开展《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集中学习。

  学习要求,全体环保工作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提前谋划,把学习新环保法及相关配套实施办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采取队领导宣讲、监察人员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学习好、贯彻好《暂行办法》,全面领会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增强依法履职的使命感、责任感;要深入企业广泛宣传,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环境意识,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遵守和适应新法规定,让环境保护成为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并认真贯彻执行,加大污染防治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改善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