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环保局积极创新环境监管手段 主动适应环保新常态

30.09.2016  06:08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县域环境安全,玛纳斯县环保局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手段,持续加大夜间现场环境监察巡查力度,充分利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和群众信访提供的线索,实现全时段监管,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构建良好环境秩序。

  召开重点企业约谈会,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针对“7月26日-28日期间,自治州环保局对我县辖区内新疆心连心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情况”。县环保局专门召开全县39家重点企业集体约谈会:对自治州环保局督察问题予以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并对中央督查组督察第一批省市的情况予以通报。针对发生环境违法行为、频发环境投诉问题、周边有敏感目标的重点企业进行了个别约谈。分别对中能万元、心连心、晶鑫硅业、中粮屯河等8家重点企业进行了单独约谈。对8家重点企业的环保问题逐一予以通报。并提出处罚措施和整改要求,由被约谈企业做出整改承诺,进一步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

  打破常规执法模式,确保环境监管无缝隙。全面落实环境监察执法“双零”行动,建立健全“零点行动”和“四不两直”环境监管机制。将夜间巡查纳入常态化,定期不定期开展夜间突击执法检查。7月份以来,共出动40余人开展“零点行动”6次。对澳洋科技、舜达化纤、中能万元、心连心、晶鑫硅业等重点企业的生产设施运行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夜查。同时将“入驻重点企业”纳入日常环境监管,建立常态化的机制。对心连心、中能万源及浆粕化纤企业存在的涉嫌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臭气超标排放等突出环境问题,采取白天不定时查、夜间入住企业监督的方式,强化对排污企业的监管,直至问题解决为止,有效杜绝了排污企业夜间偷排、漏排现象。

  启动司法联动机制,严惩环境违法行为。8月份以来,玛纳斯县环保局在对环境违法行为高压严打的态势下,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公安部门联动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和司法提前介入机制,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全力推进司法移交“零突破”。在环境监察过程中,查处天欣煤矿和嘉润电解铝两起“私设暗管,以规避监管的方式偷排污水”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要求,依法对责任主体移送公安机关,均实施了行政拘留,对排污企业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扎实开展环境监察工作,重拳出击环境违法行为。在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的同时,全面推行随机抽查制度,打破行政区域企业与执法人员简单对应关系。重点围绕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建设项目“三同时”、饮用水源地等方面开展环境监察;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严格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及时公开信息,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重拳出击环境违法行为,采取约谈、限期治理、挂牌督办、行政处罚、移送公安、停产治理等措施强化企业整改落实。截止目前,我局共查处环境违法问题43件,其中限期治理30件、挂牌督办4 件,停产治理3件,行政处罚13件(已结案3件,10件正在执行中,共计处罚11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