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环保局对精河县3家化工企业后督察

18.05.2016  15:08
  
  近日,博州环保局局长王连贵带队在对精河县环保局调研工作中,重点对精河县3家化工企业进行了环保后督察。

  据悉,今年3月份,州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污染源日常监察过程中发现精河县盐化工矿产品加工园区内新疆隆盐盛汇有限公司、新疆亨一伦化工有限公司和新疆金盛汇化工有限公司3家企业不同程度存在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烟气在线监测未安装到位、未运行、未联网,环保设施维护不及时,恶臭气味影响环境等突出问题。对此,州环保局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县政府进行了反馈,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约谈机制,由分管环保副县长叶家强代表县人民政府对上述3家企业法人和生产负责人进行环保行政约谈,提出明确要求,限定整改限期,签订了限期整改承诺书,责令企业不折不扣按期完成。

  现场督察期间,3家企业负责人态度诚恳、认识到位,制定了整治方案和施工计划,施工现场正紧张有序作业。督察组最后要求企业负责人倒排工期,严格按照限定的期限完成整改,否则不得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