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环保局四项措施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25.08.2015  18:44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环境保护法》,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提高环保工作透明度,皮山县环保局健全相关制度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各科室密切配合的政务公开管理机制。

  二是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公开。不断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加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的公开力度。

  三是强化环境监察执法公开,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认真推行环境监察政务公开制度,加大对群众举报案件查处力度,及时向群众反馈案件查处过程和结果,做到让群众心中有数。

  四是引导并监督排污者进行信息公开,按照环境保护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公开重点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核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