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环保局举办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学习宣传培训班 全面开展新法的宣传教育工作

05.02.2015  19:31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保法》),新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环保法》的修订通过,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也是环境保护史上的一件大事。它以立法的形式,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这是近年来环境保护领域最为严实的一道防火墙。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新《环保法》,推进和田地区环境保护工作,于2015年2月5日-6日,在和田环保系统、地直14个相关单位及重点企业范围内举办了新《环保法》学习宣传培训班,参加培训的环保系统人员、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环保专职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共有130余人,发放新《环保法》学习手册及相关环保宣传资料520余本(册)。

  培训班上和田地区环保局局长专门做了开班讲话,就学习宣传新《环保法》提出了具体意见,在新法的宣传与执行上明确了目标和任务,倡导各地直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岗位特点,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者、维护者和践行者,确保新《环境保护法》的顺利实施。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环保法》,进一步推进我地区生态文明建设。

  此次培训班专门邀请自治区环保厅三名专家,全面开展新环保法解读、环保部新颁布部门规章解读、环境行政处罚程序与案例分析、重点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执法讲解,并在学习班结束时对环保系统环境执法人员进行了结业考试,自治区环保厅发放培训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