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环保局主持召开首个清洁生产审核会审会议

21.07.2016  23:4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修订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于2016年7月1日实施。其中:明确了发改、环保、经信委、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各自职责。

  在2015年7月,自治区环保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印发《新疆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通知”。根据本《方案》:“各地州市环保部门会同发改、经信委等部门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自治区环境评估中心负责对各地州市开展清洁生产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及时调度”。据此,清洁生产评审工作正式下放到地州市。

  根据国家、自治区上述要求,2016年7月15日阿勒泰地区环保局首次自主召开阿勒泰华通矿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会审会议。为确保地区首个清洁生产审核会议顺利进行,地区环保局专门邀请了自治区环境评估中心和自治区环科院两位资深专家传帮带,面对面指导。同时,地区发改委、地区经信委、地区财政局和地、市环保局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会议。以上这几个参会单位也是地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重要成员单位。

  会议通过听取企业介绍、由委托编制机构汇报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邀请专家和参会部门提问等程序严格把关,确保会议顺利进行,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此次会议的圆满召开,为阿勒泰地区后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审工作开了个好头,增加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