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环保局扎实开展2014年度环保专项行动督查和环境监察稽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规范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和排污费核定与征收工作,巴州环保局于2014年10月27日至31日对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和各县市环保局共10个单位进行了2014年巴州环保专项行动督查和环境监察稽查工作。
为确保环境监察稽查工作的公平、公正,达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此次检查分两个组采取交叉互检方式进行,分别由巴州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李建明和三大队大队长高建江任组长,区分任务、区域和人员,全力以赴展开全面稽查。共计出动检查车辆4台,人员16人,总行程约3000公里。
此次环境稽查的重点是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和排污费核定与征收工作,同时对各单位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对环境信访投诉受理工作开展了后督查。通过检查发现,各单位行政处罚案件普遍存在未采用新执法文书、取证材料要素不全、有处罚无整改等问题。排污费核定与征收工作普遍存在未使用排污收费软件系统或数据统计错误较多、排污核定通知书及送达回执等文书格式不规范、信息填写不全等问题。环境投诉信访工作开展的相对较好,但也存在着回访不及时、投诉人对处理结果满意率不高的问题。环保专项行动方面,各单位虽然制定了工作方案、进行了资料收集,但工作量和检查力度差别较大。
检查组本着发现问题说透讲明、改进提高的目的,对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的稽查对象提出了严格的整改要求,对检查出的问题无论大小均在环境稽查意见反馈中予以反映。同时根据各单位执法人员在位情况,对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文书规范、排污收费系统软件操作等内容分别组织了对口培训,起到了良好的效果。被稽查单位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表示虚心接受,立即整改。同时希望多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提高办案能力。
通过开展此次环保专项行动督查和环境稽查工作,丰富了巴州环境监察系统联合检查的实践经验,加强了对全州环境监察各项工作的指导和督察,进一步推进了巴州环保专项行动的深入化和环境监察工作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