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企业环评办法”出炉 首批46家企业待评 环保不力一票否决

16.03.2017  09:22

  (记者 赵梅)今年,乌鲁木齐46家企业被列首批环境信用评价名单,这些企业一旦出现超标排放、未批先建等 14 类情形,在年终考核中,都将被实行“一票否决”,今后进行政府采购服务和银行贷款服务时,都将会受到限制。

  昨天,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环保局了解到,《乌鲁木齐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印发实施。《办法》确定了乌鲁木齐市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开展的企业评价范围、参与评价的21项环境保护指标和 4 个环境信用等级及评价工作程序,并根据不同的环境信用等级明确了对应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乌鲁木齐市首批实施环境信用评价的企业共有 46 家,包括:新疆盐湖制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化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等。

  届时,环保部门将根据上述企业的环境行为信息,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得出参评企业的评分结果,确定上述参评企业的环境信用等级。

  《办法》同时强调,在年终考核中,一旦上述企业出现超标排放、未批先建等 14 类“一票否决”情形的,市环保局应当将其信用等级直接降为环保不良企业,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