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实施乡镇污水处理 促进花儿玛纳斯建设

30.07.2016  07:33

  为贯彻落实州党委、政府《关于印发〈“花儿昌吉”建设行动纲要〉的通知》,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推进自治州农村生活污水规范化治理,玛纳斯县抓好落实四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其中包括两个重点示范项目和两个一般补助项目。

  根据对列入昌吉州201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示范项目,必须在8月10日前完成项目的立项、环评审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于10月30日前必须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当地环保局进行环保验收的要求,玛纳斯县环保局对四个乡镇召开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协调会,会议上,各乡镇对项目前期设计等问题进行讨论,确保能够按时按要求开工完工。并组织新疆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高工及北方设计研究院执行院长等专家对清水河乡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开展项目施工图论证会议,通过论证会,专家们对项目设计存在的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各乡镇吸取经验,积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提前避免,力争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为花儿玛纳斯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