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聚焦突出问题抓整改

26.09.2014  12:24
  

  在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中,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把群众受益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目标,聚焦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行政审批事项得到有效缩减。全面梳理行政执法单位行政许可、非许可事项,从6个方面对行政审批事项和程序进行整治,从3个方面对审批权限进行整治,已对36个部门的259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38项非许可事项进行重新清理、公布,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7项。

  政法系统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制定了《政法系统执法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发督办函5份,调查处理干警3名;县公安局对2名执法工作行为不规范的干警进行了问责;县法院执结案件180件,执行标的836万元;县检察院监督立案4件,追诉漏犯2人,追诉漏罪5件。

  领导干部管理得到有效加强。制定了《从严管理干部暂行办法》等干部监督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信访、经济责任审计、案件线索信息移送等干部监督联动机制,构建了“12380”监督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中心、手机短信互动平台和组织部长信箱“四位一体”监督机制;组织部部长对全县科级班子成员开展约谈,对2个软懒散科级班子的6名班子成员进行重点约谈,对7名群众意见较大的科级干部进行了提醒纠正或组织处理,对2名同志进行了预警提示,对2名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

  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得到有效提升。出台了《稳定基层队伍、充实基层力量、加强基层保障的22项措施》等制度,清退39名借调干部回乡镇工作;调优配强12名村党支部书记、45名网格党支部书记,储备村级后备干部680人,选拔36名老干部就近到社区工作;确定了9个党支部为软弱涣散整顿对象,建立了整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动态管理销号制度,并选派8名乡镇党政副职任村第一书记;确定排末党员323名,对1名党员予以开除党籍,对3名党员予以党内警告,对32名排末党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