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环保局认真开展排污申报工作

26.06.2015  20:49

  上半年,玛纳斯县环保局对排污申报登记的申报时间、供热面积、用途、耗煤量、用煤产地进行了严格的审核,以加强对各排污单位的监管。根据新《环保法》,通过核定排污费,准确掌握排污单位的各项指标,为污染减排、总量控制、环境执法及排污收费等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数据。同时按照区、州排污许可证分级管理的要求,协助州环保局做好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办理工作。及时完成电力、化纤浆粕、炼焦、造纸等行业的全口径报表的上报工作,为排污申报统计工作提供有利依据。完成了电力、化纤浆粕等行业的全口径报表的上报以及115家企业排污申报统计工作,并顺利通过区、州环保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