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一男子众目睽睽之下耍流氓 获刑5年

17.11.2015  08:27
原标题:新疆玛纳斯一男子婚宴酒后对熟人耍流氓 获刑5年

婚宴几杯酒下肚后他对熟人耍起流氓

自认为没啥大不了,结果获刑5年

参加婚宴本是件喜庆的事,但几杯酒下肚的黄某却在众目睽睽之下猥亵妇女,他也因此换来了5年刑期。近日,玛纳斯县法院不公开审理了这起婚宴期间发生的强制猥亵妇女。

据办案法官介绍,2014年8月16日17时许,黄某因朋友女儿结婚,从乌鲁木齐前往玛纳斯。在玛纳斯县某酒楼吃饭期间,黄某几杯酒下肚,开始当众对宾客田某多次实施搂抱、摸胸、亲吻等猥亵行为,忍无可忍的田某将黄某左上臂内侧咬了一口并报了警。警察赶到后将黄某抓获,面对公安机关的询问,黄某不承认自己对田某有猥亵行为。

实际上,黄某在众目睽睽之下猥亵田某的举动不仅被众人看到,还被酒店的监控拍得一清二楚,然而,即使在这些证据面前,黄某依然认为自己与被害人田某认识,自己的行为不过就是耍个流氓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今年8月,当黄某走上法庭时,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并于今年8月28日与被害人田某和解,并向法院递交了和解协议,向被害人田某赔偿了精神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在公共场所当众多次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鉴于被告人黄某与被害人田某达成和解协议,且被告人黄某当庭自愿认罪,该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以被告人黄某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司法解释

为啥双方和解还被判了5年?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众场所犯该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本案和解,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和解从宽处罚,本案是否可以适用和解?

据办理此案的法官介绍,本案不适用和解从宽处罚。因为,第一,和解适用于民间纠纷,这起案件中,不能仅仅因为黄某与田某认识,就认定为民间纠纷,因为猥亵妇女基本上不产生双方之间一个对等性的争执,因此,不宜认定为民间矛盾。第二,本案法定刑期在不考虑和解情况下,应当判处刑期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与和解规定的“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条件不符。(李萍 陈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