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被告人犯案前曾被问及是否会投毒

09.12.2014  02:37

8日上午,广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将于8日在上海市高院进行二审。法庭上,当检方追问上诉人林森浩究竟为什么会想到用已经尘封已久的二甲基亚硝胺去投毒,而不是其他化学用品,林森浩回答,可能是一种很微妙的联想,曾经有人问过他“你会不会用这种东西去毒害别人”,所以当时就勾起了这个回忆。

在今年2月18日的一审宣判中,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林森浩随后上诉,在诉状中否认有杀害被害人黄洋的故意。

二审法庭上,林森浩身着藏青色夹克出庭。林森浩上诉称,无故意毒害黄洋的动机,并表示投毒后,从宿舍卫生间接水,将液体进行了稀释。

据悉,2013年11月2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7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广受此案“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被指控涉嫌故意杀人。但是,林森浩投毒动机是什么、他是否蓄意杀害室友,成为当日庭上控辩焦点。

此前据检察机关指控,林森浩与黄洋均为复旦大学学生,居住在同一寝室内。林森浩因琐事与黄洋不和,逐渐对黄怀恨在心。2013年3月底,林森浩决意采取投毒的方法杀害黄洋。3月31日下午,林森浩从其实习过的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得装有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当日17时50分许,林森浩将剧毒化学品全部注入宿舍内的饮水机中。次日上午,黄洋从饮水机中接取并喝下已被注入了剧毒化学品的饮用水。之后,黄洋即发生呕吐,赴医院治疗。4月16日,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黄洋符合生前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肝脏、肾脏等多器官损伤、功能衰竭而死亡。4月12日,林森浩经警方传唤到案后,供述了上述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