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直设施农业和露地蔬菜受灾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03.07.2015  21:00

    6月26日-28日,伊犁河谷遭受强降雨天气,造成部分温室、拱棚受损、棚内作物及露地蔬菜受涝,由于目前设施农业生产空闲期或春提早生产末期,所以产量损失较小,主要造成墙体受损,巩留县、尼勒克县受灾较重。据统计,州直温室受灾780座,直接经济损失581.5万元;拱棚受灾78座,直接经济损失39万元;露地蔬菜受灾1426亩,直接经济损失463.9万元。灾情发生前后,州农业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组织专家、技术员深入受灾一线调查灾情,并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帮助恢复生产,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州设施农业办督促各县市做好以下抗灾减灾措施: 一是 及时排除棚内、露地蔬菜积水及清理泥沙等杂质,以防作物受涝及温室受雨水浸泡垮塌; 二是 对温室进行逐一排查,排除安全隐患并及时维修加固,对垮塌严重或正在垮塌的温室严禁人员进入,对轻微受损的温室也要维修加固; 三是 对萎蔫的作物及时喷洒清水或叶面肥,适当遮阴避光。 四是 加强灾后田间管理,对受灾的棚内作物、露地蔬菜加强中耕、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农事措施,确保生长稳定,减少损失。 五是 做好受灾理赔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协调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受灾情况,核查受灾面积。截至目前,救灾工作正有条不紊开展,受灾农民情绪稳定。下一阶段重点做好以下抗震减灾工作。 一是 做好复播补种引导工作,对绝收的露地蔬菜及时组织农民复播补种,同时做好跟踪技术服务,尽可能为农民挽回损失。 二是 修复受损温室,恢复温室生产能力,确保秋延晚生产稳定,以渠道建设为重点,加强设施农业基地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提高设施农业基地防洪排涝能力,以防洪涝灾害再次发生。 三是 做好灾后理赔工作,加强与保险公司沟通协调,尽快把理赔资金发放到受灾农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