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南疆高考录取实行“特殊扶持”

25.06.2015  17:10

        调整加分政策 新增单列招生计划

        新疆南疆高考录取实行“特殊扶持

        本报乌鲁木齐6月23日讯记者 蒋夫尔)“真没想到,国家能为我们南疆地区的高考学生单独列出招生计划,有了这个好政策,将会有更多的孩子走出南疆,到祖国各地读书了。”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阿克萨拉依乡中学教师古丽莎·热合曼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激动地说。经教育部批准,从2015年开始,在新疆南疆四地州高考录取实行特殊扶持政策,主要包括调整加分政策和新增单列面向南疆考生的招生计划。四地州兵团考生可同时享受这一政策。

        据了解,这是国家首次为新疆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州、阿克苏地区高考考生单独列出招生计划,目的是逐步缩小南疆四地州高等教育入学率与全疆、全国的差距。

        新疆招生办公室主任孙红新介绍,今年在继续执行《新疆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各项政策性加分规定的基础上,对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南疆四地州考生照顾加分政策调整如下:汉语言考生中,对目前未享受民族成分加分的各族考生,给予增加10分;对民考汉、双语班、汉考民考生中父母一方为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等11个民族的考生,调整至增加50分。

        今年,面向南疆考生单列计划共计3680名,其中本科层次计划1881名,高职(专科)层次计划1799名。共有734所院校安排了南疆单列计划,其中部(委)属院校113所,区外各省(区、市)高校583所,区属及兵团所属院校38所。

        据悉,报考南疆单列计划及享受南疆高考照顾加分政策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为: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南疆四地州,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